2009年 辦理學生許可證之最新步驟 (6月1日以後)

第一步:填寫及準備申請件所需文件

a) 完整之申請表:
    (1)請自行下載加拿大境外申請學生許可證申請表 (IMM1294) 請點選 此處
(2)家庭成員表 (IMM1294 sup) 請點選 此處 。下載後完整的填寫申請表格。
b) 每人均須檢附兩張近照。申請簽證的照片規格,請點選 此處
c) 入學許可之證明:學校入學許可信函之正、影本各一份。
d) 申請費用(送件後概不退費)。相關資訊請點選 此處
e) 財力證明:證明您能夠支付在加拿大求學期間的費用。例如:於台灣或加拿大在您或父母名下的銀行證明,學費支付證明、居住費用和獎學金的證明。
f) 護照:護照及填寫完整之郵局國內一般快捷表格。
g) 未成年的學生:如您是 18 歲以下之申請人,則必須檢附一份公證過的父母委任函,委託一位加拿大公民或加拿大永久居民做您的監護人,同時此被委任的加拿大公民或加拿大永久居民也應出具一份公證過的將做您監護人的聲明書。相關資訊請點選 此處

如果文件上沒有父母雙方的簽名時,則必須檢附一份書面說明。如果父母是離婚或分居狀態,請附上法院出具之相關文件。



第二步:支付正確的費用 。請點選 此處 以便取得詳細說明。

第三步:當面繳交完整之申請件至辦事處(地址如下),
辦事處將在同時核發體檢需知。。

送件地址: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簽證組

台北市復興北路 369 號 2 樓 保富通商大樓

自2008年4月1 日(星期二)起,送件時間如下:

送件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0:30



第四步:如果您計劃在加拿大停留的時間超過 6 個月

如果您計劃在加拿大停留的時間超過 6 個月,就必須通過體檢。申請人請攜帶本辦事處核發體檢表格至在台指定醫師處完成體檢。 請點選 此處 以取得在台指定醫師資訊。

第五步:許可證及護照將會以郵局國內一般快捷方式寄回給申請人

如果您在繳件時未附上護照,本組將會以信函或電子郵件通知您將護照以郵局國內一般快捷寄至本組。審核完成後,護照將以相同方式寄還給申請人。快捷郵資及手續費,均由申請人自付 (貨到付款)。此快捷服務只限台灣地區。

快捷託運單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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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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